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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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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备注 |
| 唐越峰 |
监察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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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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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电话:5976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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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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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
二.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三.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 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四.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遵纪 守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的办事方针,开展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处。
六.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责能,检查和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视情节性质,严格依有关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条款、决定或取消案中的党员、干部的处分。
七.依据《党章》、《行政监察法》,受理党员、 行政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八.根据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规定,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和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考核和监督。
九.加强党纪政纪知识学习,严守纪律,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部门自身素质,进一步适应时代和人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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