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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镇政府“以工辅农”,促进我镇农业向“安全、优质、高产”发展,经研究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以下补贴政策。
一、农业机械
由农业服务中心通过区农机站统一安排购置的农业机械,各村自筹资金25%,镇级补贴25%,国家、市、区补贴50%。
二、种子
全镇所有水稻种子由区种子站免费提供。
三、肥料
全年免费供应商品有机肥500吨。BB肥供应170吨,补贴每吨200元,并由农业服务中心送到田头。
四、农药
凡是由农业服务中心安排使用区农业推广站提供的农药(治虫、治病、治草),除了区免费药以外,收费药由镇政府补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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