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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浦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庆节前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居)委会、公司、企业、学校、各专业运输单位:
一、在国庆佳节来临之际,结合本单位车辆情况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车辆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车辆安全行车。
二、国庆佳节之际,各用车单位如外出(出省)须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批准,不得私自用车“谁用车谁负责”,对造成交通事故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本单位大、中客车的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包括村接送学生的校车安全专管员教育,杜绝违章、带病、超载出车。
四、各单位加强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车辆日常保养记录,以及车况车貌,消除事故的隐患。加强在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之中。
五、建立健全驾驶员学习宣传制度,所辖单位的专职安全干部对本单位的车辆检查学习日常保养情况要登记造册(附件1车辆检查表)
请各单位于9月26日之前将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报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既徐泾镇交管站。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胡燕 联系电话 59766809
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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