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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2006]5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选聘社会有志青年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的范围、对象、名额
1、持徐泾镇常住户口者;
2、原徐泾籍户口,后经学习深造,现在外单位工作的;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选聘名额为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情况,肯吃苦,有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文秘书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选聘的方法、要求
1、选聘分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
2、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材料由镇组织人事科代理,并负责日常管理;
3、聘用人员要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其中使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的现实表现及工作需要由单位决定是否续聘;
4、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规范科学的考核。实行一年一考,优胜劣汰。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者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三张
2、报名时间:
2006年7月4日-7月9日 9:00-16:30
3、报名地点:徐泾镇组织人事科
地 址:徐泾镇徐泾中路1110号
电 话:59760357
邮 编: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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