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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公司、企业、各专业运输单位:
根据青浦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前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开展节前交通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本单位车辆情况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车辆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车辆安全行车。
二、建立健全驾驶员学习宣传制度,所辖单位的专职安全干部对本单位的车辆检查学习日常保养情况要登记造册(附件1)。
三、加强对本单位大、中客车的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包括村、外地民工学校接送学校的校车,要有专人负责,杜绝违法超载。
四、各用车单位要在节日期间加强对车辆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春节前后用车或外出须向主要部门领导汇报批准,不得私自用车,“谁用车谁负责”,对造成交通事故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于1月6日前将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报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徐泾交管站)。
联系人:胡燕 谢凤明
联系电话:59840609
特此通知
徐泾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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